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1990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六号公布
自1991年5月15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
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1990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六号公布
自1991年5月15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
地址:昆山市花桥国际商务区兆丰路18号亚太广场1号楼9楼
全国热线:4006-800-016
电话:021-51029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