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M森林管理认证的原则与标准: 森林资源及相关的管理不论现在和将来都应符合社会、经济、生态及文化的需要,这已被广泛认同。人们也逐渐认识到森林遭到破坏并且严重退化,消费者希望自己购买的木材或森制品不会加剧这种破坏,而是有利于保护未来的森林资源。基于这种想法,木制品认证、自我认证服务就应运而生了。 FSC组织的目的是确保认可组织的可靠性。所有的认证都先由森林主和经营者主动要求认证机构提供服务。FSC的宗旨就是通过建立一个全球认可和遵守的原则与标准(P&C)来促进世界范围的森林管理以满足环境要求、社会效益以及经济的生存能力。 FSC的P&C是与各国法律、国际法相结合的,FSC的目的是完善,并非取代世界上使用的森林经营管理条例。 FSC将从事培训活动以增强在下列重要方面的共识: ●改善森林经营管理 ●把经营管理和生产的费用计入林产品价格中 ●加速最有效、最好的利用森林资源 ●减少破坏和浪费 ●避免过分消耗和过度采伐 森林管理认证FM主要有以下条款: 第一条 法律依据和FSC法规:森林经营者须遵守当地法律及各国间认可的国际公约和协议,遵守FSC的全部原则和标准。 第二条 占有权、使用权及责任:对土地和森林资源拥有长期占有权、使用权应有明确的书面合法证明。 第三条 原住民的权利:应认同和尊重原住民有对土地领办及资源的拥有、使用和经营权。 第四条 社团关系及工人的权利:森林经营过程应保持或提高林业工人和当地长期社会稳定及经济安康。 第五条 林业的利益:林业经营过程应鼓励有效的开发多种产品和服务来增加经济效益,扩大环境和社会利益。 第六条 环境影响:森林经营应保存生物的多样化及其价值、水资源、土壤及独特的生态系统和地域范围,以保持森林的生态平衡和稳定。 第七条 管理计划:一个符合操作规模及程度的管理计划应是书面的,已实施的,最新的。长期经营方针及如何完成应明确说明。 第八条 监督和审核:应实行符合林业经营规模和程度的监督,以评估森林的状况、林产品的需求量、监管链、经营活动及它们所造成的社会及环境影响。 第九条 具有高价值森林的维护:在具有高保留价值森林地区的经营活动应保持或发扬该林区的价值特点。对有价值的森林所作的决定应从预防性措施考虑。 第十条 种植园:种植园的经营和规划应遵照第一至第九条以及第十条的规定。种植园不仅可以创造大量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并满足世界各地对林产品的需求,同时也减轻对森林的压力,增强自然森林的恢复与维护。 |
FSC-FM森林管理体系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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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原创]
[作者:苏州验厂网]
[日期:12-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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