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服装出口退税率下调至11%
经国务院批准,2007年6月18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商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规定自2007年7月1日起,调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政策。其中服装出口退税率下调至11%。 据了解,此次国家调整出口退税政策的初衷是:进一步控制外贸出口的过快增长,缓解我国外贸顺差过大带来的突出矛盾,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抑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促进
上一页:出口退税可能继续下调
[来源:原创]
[作者:苏州验厂网]
[日期:07-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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