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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挪用失业保险基金的如何处理?

答:《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任何单位、个人挪用失业保险基金的,追回挪用的失业保险基金;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入失业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保证失业保险基金的安全和完整,是维护缴费单位和个人的利益,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发挥失业保险"安全网"、"减震器"作用的必然要求。因而国家一再强调失业保险

[来源:原创] [作者:苏州验厂网] [日期:07-11-20]